根据鹤山市汇龙湾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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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汇龙湾加油站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沙坪街道赤坎汇源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汇龙湾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鹤山市汇龙湾加油站拟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赤坎汇源,项目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新建一座罩棚,内设4座加油岛(共设4台6枪加油机)、1栋两层站房(内设配电房、卫生间、办公室、值班室、便利店、危险废物间、一般固体废物间等)、4个地埋式双层SF油罐等工程,年销售成品油总量为4140吨,其中汽油年销售量3320吨(92#汽油2500吨,95#汽油820吨),柴油年销售量820吨。项目不设置洗车场。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预处理后,近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的“冲厕、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和“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的较严值,其中石油类参考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GB20922-2007)表1基本控制项目及水质指标最大限值中“纤维作物”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冲厕、场内道路清扫,不外排;远期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鹤山市杰洲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鹤山市杰洲污水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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