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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梧镇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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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对外联络、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3393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承办人大的会务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9060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 组织人事办公室)。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3501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和镇纪委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3351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负责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4253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信访、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4353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9022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职责。负责工业、三产等各类发展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职责。负责辖区企业服务,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

联系电话:0750-8633282 

(九)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镇村建设规划的初审、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镇村建设等工作。负责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镇村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9071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灾救灾、气象管理、消防管理、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承担辖区“三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9026

(十一)农业农村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和“河长制”、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涉农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联系电话:0750-8639051

( 十二)公共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0-8633420

(十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全科网络服务中心、执法服务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综合治理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定,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全科网络等事务性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0-8633250

(十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站)。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渔业、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和“河长制”、美丽宜居乡村等涉农日常事务性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0-8633350

(十五)财政所。负责财政管理、财务结算、审计、金融、物价、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0-8633363

(十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提供咨询服务: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协助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0-8633429

(十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0-863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