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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黄广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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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23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民委员会太平村143号

权利人黄广朝,宗地号440784003001JC02520,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760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105.38平方米及建筑面积163.14平方米有误,应更正为宗地面积112.06平方米,建筑面积149.80平方米,更正后宗地界线见附件。

附件: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