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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梁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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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锡强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堂马村民委员会羊盆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 (宅)第01110028号,面积117.6平方米,东至:钦焕,南至:仲养,西至:贤长,北至:祥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锡强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