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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冯汝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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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汝颜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大埠村民委员会大埠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8245号总字第19495号,面积34.8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根伦,西至:荣枢,北至:汝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汝颜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