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石林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合成村民委员会川塘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合成)第01030017号总字第116509号,面积133.2平方米,东至:钟容桂,南至:钟丁耀,西至:山边,北至:钟运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石林(已故)
申请人:钟秀辉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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