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遗失声明(温乃成)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温乃成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连城村民委员会小江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502184号总字第120449号,面积26平方米,东至:理杰地,南至:巷,西至:巷,北至:理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温乃成(已故)

  申请人:温永强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