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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冯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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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益才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中东西村民委员会大墩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沙)第14070147号总字第7190号,面积41.5平方米,东至:永森,南至:空地,西至:惠才,北至:广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益才(已故)

  申请人:冯伟联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