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全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仓边村民委员会仓边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沙)第05010182号,面积48.5平方米,东至:胜洋,南至:和增,西至:英泉,北至: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易全安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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