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肖汉权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合成镇联群村民委员会昌利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合成)第03030003号总字第115544号,面积126.5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俏活林,西至:肖炳清,北至:肖伟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汉权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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