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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沙坪街玉桥村海联股份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慎,遗失批准文号为鹤国土划拨(2006)第2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特此声明。
声明人:鹤山市沙坪街玉桥村海联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易啟华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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