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鹤山市松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松鹤新城北区”项目,现该公司为结合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同时满足供电部门相关规定,拟对其开发建设的松鹤新城北区项目作规划调整,向我局申报调整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方案: 27幢由原来的规划3层商铺变更为首层是商铺、二层是办公的2层建筑物;28幢、29幢由原来的规划3层商铺变更为首层是商铺、二层至五层是办公的5层建筑物;1幢夹层西边和北边以及2幢、3幢夹层北边,由原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变更为商铺,按消防要求在南边向小区内开设消防疏散门;8幢夹层西边和北边由原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变更为办公室;8幢夹层人防报警室位置由西北角调整到西南角;8幢夹层增加供该幢用的电表间;9幢夹层增加供该幢用的电表间和小区共用的发电车快速接入箱室。由于二期未建设,因此本次调整的数据可以在二期作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保证小区的容积率不变,符合原规划的总计容建筑面积要求。现按有关程序将该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具体建设方案可在下述公示地点和网站查询。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方案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阐明观点及理由,并需提供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于公示期间送至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意见投递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29700,书面意见投递联系电话:8881705。
公示地点:小区出入口(含人行和车行出入口),售楼部, 1幢、2幢、3幢、8幢、9幢施工现场,共八处。
公示网址:/gzjg/sfbm/hsszrzyj/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9日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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