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兴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合成分公司委托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广东省新兴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合成分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告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EkpekrLp6hogo2M8-PmWw?pwd=2768
提取码: 2768
2.查阅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建设单位处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的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下载。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与格式,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Oq9WKu1x0qSIOb9Maedaw?pwd=fftw
提取码: fftw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新兴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合成分公司
联系地址:鹤山市双合镇合成村委会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672535856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鹤山大道1008号之一至之五(自编3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42188215
电子邮箱:yl1354720150@163.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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