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鹤机编〔2024〕6号)相关要求,经举办单位龙口镇人民政府同意,本单位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本单位注销后,所有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均由龙口镇党群服务中心承接。
特此公告
鹤山市龙口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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