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续聘鹤山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的通知》,我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选(续)聘推荐工作,经报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拟选(续)聘李惠玲等24名同志为鹤山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第二期),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9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750--8938622
通信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鹤山市教育局
邮政编码:529700
附件:鹤山市拟选(续)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第二期)名单
鹤山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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