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江门市委“1+6+3”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城管法治工作,不断提高城管领域法治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强化理论武装。我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载体,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以理论学习推动思想政治建设与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切实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集中学习13次,累计52人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
截至11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城管法制课堂共6次,主要包括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培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题解读、《行政诉讼案例分享》《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解读、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专题讲座。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我局聘请了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索茂军律师和林达荣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政策、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确保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同时,我局已有1名行政执法员取得公职律师证,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点决定、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参与行政执法工作。
(三)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违章行为25宗。其中简易程序13宗;一般程序15宗,目前办结12宗;累计作出行政处罚金额共计7.24万元。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累计对相关违章行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32份,以“回头看”检查的形式督促落实整改占88.4%。行政许可183宗,行政检查25宗,均无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为各类商户、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
三、严格执法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
(一)深入开展“六乱”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按照省、市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把圩镇“六乱”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按照“一三五十”总体目标任务,2025年是初见成效的验收年,今年以来我局持续推动“六乱”整治常态化,截至10月,我市9个圩镇完成乱拉挂整治807处、乱搭建整治79处、乱堆放1006处、乱摆卖整治8680宗、乱停放整治1303宗、乱贴画整治8226宗。
(二)加强建筑垃圾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街)的体系化、精细化、专业化指导,结合镇街执法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我局于5月印发了《鹤山市建筑垃圾倾倒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将建筑垃圾执法过程中的高频事项进行逐一梳理;2月办理的建筑垃圾案件作为建设典型镇、村案例,得到市领导的肯定;9月收集整理共和镇“一案双查”典型案例印发至各镇街学习,确保下放事权“接得住、管得好”。今年以来我局到各镇(街)共排查疑似建筑垃圾乱堆放乱倾倒线索点位21处,移交至镇街处理17处,督促其进行立案整改闭环。经核查,有5处情况不属实,3处待整治,9处因当事人及时整改清理未进行立案,立案处罚4处。今年以来我市对私自排放、违规运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共计立案处罚49宗,罚款金额9.835万元。
(三)聚焦违法建设治理难题
2025年以来我市共开展各类违法建设治理专项整治行动38次,已拆除合共4.6955万平方米违法建设面积,已完成年度治理目标任务的102.08%。各镇街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共4宗。
(四)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重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南山站点周边餐饮门店、食堂油烟治理情况排查、激光雷达涉餐饮油烟线索排查、夜市餐饮摊档油烟治理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南山站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我局已对管控区域的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进行逐步检查,并形成重点排查台账,推动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食堂专项检查,已检查南山监测站一公里范围内教育机构共28家,分别对12家存在问题的教育机构作出责令改正,整改完成率100%。同时为有效控制夜市餐饮油烟直排污染,我局重点对中邦商业广场夜市、越塘大鹏路、小范街、中东西、荀山等区域进行集中规范整治,现共发出限期改正19份。结合油烟信访投诉问题,累计检查餐饮店626家,出动执法人员473人次,发出责改60份,均以“回头看”形式检查,已完成整改41家。
(五)加强噪声治理
今年我局已处理噪声投诉116宗,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联合鹤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8次。
四、积极配合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2025年,我局作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的牵头单位,为了确保每个事项及流程衔接通顺,我局牵头组建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协同审批小组,每个事项均有专责的协调专员、受理专员、材料流转专员,并多次向上走访打通流程堵点,形成一套线上线下结合审批模式。截至10月,市民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栏可直接办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累计受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512宗。
(二)不断探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新方法
我局结合《鹤山市2025年“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表》和《2025年鹤山市行政执法部门独立检查事项清单》,制定了《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和《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专项检查计划》,加强事后监管强化动态核查,“综合查一次”涉及检查事项7项,其中作为牵头部门共3项,责任部门共4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任务共2项。截至9月,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9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2次,共涉及检查企业11家,在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问题。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2025年宣传工作重点,制定《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宣传工作方案》,截至10月,以垃圾分类、环卫保洁、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为主题在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新闻稿共27篇,利用微信公众号“鹤山城治在线”发布工作动态33篇,并被鹤山发布采用转发32篇,江门日报采用11篇。同时,利用城区各大LED宣传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反诈宣传、创文、节约用水等公益宣传视频和标语约78000次。
(二)“以案释法”普法再升级
2025年,我局“以案释法”宣传工作常态化,定期于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更新,精选我局在执法过程中的真实执法案例,结合生动文字,为市民群众提供易于阅读理解的法律知识。截至10月底,以“以案释法”为主题发布推文共1期,阅读量达680多次,普法宣传效果良好。
(三)创新活动拓宽普法范围
2025年,我局全力推进县级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提升居民分类习惯”为核心,通过“活动引领+场景宣传+专业督导”模式强化宣传,既举办“分类新时尚?齐齐来参与”主题活动和“进校园、进社区、进小区”专项活动,将分类理念融入高频生活场景,也延续线上线下宣传,依托乐民邨主题公园及科普基地开展定制化活动,截至今年10月,依托该基地开展活动30场,同时在城区开展户外巡回宣传167余次,在4个非物业示范小区开展集中宣传22次、商户住户宣传159次,入户1938户,出动2516人次,发放传单19882份、礼品610份,还通过各类媒体扩大报道覆盖面,并在垃圾投放点配备指导员现场引导,推动分类意识转化为日常习惯。
六、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法治专业人才相对短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为适应新形势,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效能。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城市管理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利用纸媒、电子、公园阵地等多种宣传平台,大力开展以行政执法实践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深入开展“法治校园”等创建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参与法治建设、人人共享法治成果的浓厚氛围。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沟通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安排和保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我局涉及社会影响、公共利益或者签署重大合同、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办理重大诉讼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法律问题。
(四)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721工作法”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安全有序,促进城市和谐、提高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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