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长者助手 长者助手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 关怀版>>问答知识库
问答知识库 返回首页

哪些情况公证终止?

  • 发布机构: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日期:2025-07-10 10:03:04
  • [打印]
  • [ 字体: ]

  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公证事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终止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终止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终止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收取的公证费。


?